时间: 2019-04-22 来源:珲春市局 浏览量:2545
为落实落实珲春市局集体林内防火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珲春市局在清明节期间,强化措施、多措并举全力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零”火情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总结“318”俄罗斯境外大火经验,切实落实前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火部署会议等工作,并与各乡镇签署森林防火责任书。全市各乡镇均布设了森林防火宣传旗阵、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40余条、下发宣传单5000余张,切实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有力思想保障。
二、强化值班值守,加强重点部位盯防。联合乡镇政府,组建森林防火巡逻队伍,全体基层机关干部和森林防火人员全员到一线上岗,在重点林区入山口设置关卡,检查过往车辆,对林区散坟、孤坟严看死守加强管控。清明节期间,全局共出动森林防火工作人员60人次,森林防火车10余辆,巡查距离60余公里,切实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提供有力人员保障。
三、强化督察指导,落实领导主体责任。成立由珲春市局领导班子带队的督察组,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连续7天,分别对10个乡镇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察。督察过程中,详细检查了护林员在岗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情况、值勤值班人员签到情况、灭火物资配备及群众祭祖携带易燃物等相关情况,并听取了各乡镇森林防火负责人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切实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有力监督保障。
清明节期间,在全局各部门和全市各乡镇共同努力下,无一起森林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