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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1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试点实施方案》,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正式启动实施。
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位于福建省北部,与江西省铅山县南部接壤,试点区涵盖了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等多个自然保护地类型,规划总面积1001.41平方公里,其中:核心保护区505.76平方公里,一般控制区495.65平方公里。涉及福建武夷山、建阳、邵武、光泽4个县(市、区)、9个乡(镇、街道)、29个行政村,区内居住人口3352人(分布在一般控制区)。主要保护对象为世界同纬度最完整、最典型、面积最大的中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和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其中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7种,特有野生动物59种。
(图片由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提供)
二、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管理体制。整合园区内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及相应管理机构,组建由福建省政府垂直管理的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试点期间委托省林业局代管。将武夷山国家公园作为独立登记单元,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明确执法主体,由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下设的执法支队统一行使园区内资源环境综合执法职责。
(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省级统筹联席会议机制、省市县协同推进落实机制、乡村联动共商共建机制,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明确了主体责任、理顺了权责划分。选聘25名社会监督员,针对园区内自然、人文等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等工作开展监督;建立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将审计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生态保护。出台《武夷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17-2025)》及生态保护、科研监测、科普教育、生态游憩、社区发展等5个专项规划,为保护发展提供依据。初步完成试点区自然资源本底调查,逐步完善科研监测基础设施,加强水、土、气、生等环境要素动态监测。持续开展茶山整治和“两违”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禁止林木采伐。已完成生态搬迁52户。成立闽赣两省联合保护委员会,与毗连的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跨境协同巡查、宣传等活动,推动实现武夷山生态系统完整性保护。
(四)社区发展。吸纳园区内居民137人作为公园生态管护员、哨卡工作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社区、居民、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重要政策制订。与有关林权单位签订辖区内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和商品林管护协议,实现集体林100%管控。出台《武夷山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将九曲竹筏、观光车、漂流等纳入特许经营范围规范管理,同时引导村民发展森林人家、民宿等乡村旅游、开展丰产毛竹培育,有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引导开展生态茶园改造,建设茶-林、茶-草混交茶园4000多亩,提高茶叶品质和茶产业经济效益,促进茶农持续稳定增收。通过落实生态效益补偿、开展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创新森林景观补偿、探索经营管控补偿以及将园内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纳入自然灾害保险等,丰富生态补偿方式,增加林农收入。
(五)试点保障。出台《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制定武夷山国家公园资源保护、科研监测等11项配套管理制度和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生态监测等13个规范标准。统筹中央、省及地方财政投入资金共计7.02亿元全力保障体制试点。累计招录、调入工作人员23名,福建省林业局选派41名业务骨干先后开展三轮“百日攻坚”行动,破解改革难点、突破发展瓶颈。扎实推进勘界立标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边界范围。加强园区科研监测、巡护巡查、办公场所、执法装备等投入,为日常资源保护管理提供保障。
(六)宣传推广。开通武夷山国家公园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免费开放公园宣教馆、博物馆、机关宣教室和执法宣教室,广泛开展自然教育;通过制发一封信、一本书、一画册、一部片,冠名高铁专列、开设国家公园天气预报等方式,大力传播国家公园理念,培育国家公园文化。通过完善朱熹园、春秋馆,提升“岸上九曲”“绿野仙踪”“岩骨花香”漫游道,丰富珍稀植物园、生态文化长廊等室内外宣教设施,向广大游客宣传推广国家公园,建成多层次、广覆盖的教育展示平台。
三、特色创新
(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组建由省政府垂直管理的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明确为正处级行政机构,试点期间由福建省林业局代管。管理局下设执法支队、科研监测中心2个直属单位和6个管理站(站长由所在地乡镇长兼任,有关乡镇长在转任、提任时,应征得国家公园同意),构建了“管理局—管理站”两级管理体系,并成立武夷山国家公园森林公安分局,统一履行园区内资源环境综合执法职责。通过打造“纵向贯通、横向融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出多门、职能交叉、职责分割的弊端。
(二)探索景观资源有偿利用。为有效化解自然资源保护与村民发展经济的矛盾,实现村民共享旅游发展成果,推动试点区生态保护和旅游和谐发展。与位于原武夷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的7个行政村签订协议,对主景区内7.76万亩集体山林实行有偿使用,并随着风景区门票收入增长而提高。试点以来,每年平均支付山林权有偿使用费319万元,加大对乡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扶持力度,并优先解决区内村民劳动就业。据不完全统计,在景区内直接从事导游、竹筏工、环卫工、绿地管护员等村民1200多人。通过共享旅游发展收益,有效解决了景区的发展瓶颈和生态资源管控难点,也有效解决了当地村民的就业增收问题,实现了景区和社区和谐发展。
(三)创新构建执法体系。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坚持立法与改革相统一、相协调,福建省率先颁布施行《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设立武夷山国家公园执法支队、福建省森林公安局国家公园分局两个执法机构,增设“国家公园监管”执法类别,明确国家公园管理局及执法人员统一履行国家公园内各类保护地的保护、管理和国家公园范围内资源环境综合执法职责的主体资格,明确武夷山国家公园权责事项123项。出台《武夷山国家公园资源环境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方案》,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行使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森林公园等四方面14部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81项资源环境保护管理的行政处罚权,集中交由国家公园管理局行使。对乡村规划区内“两违”、茶山整治实行公园管理局和地方有关部门联动执法。同时,建立省级公检法司办案协作机制,设立南平市驻国家公园检察官办公室,推进资源环境公益诉讼及刑事案件快立、快侦、快诉、快审,有效遏制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