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0-02-29 来源:中科院心理所 浏览量:1760
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几乎波及到了每个中国人,在世界多国也有爆发蔓延之势。大家在万众一心、携手抗“疫”的同时,自然也对此次疫情的病毒源头非常关心。同以往的SARS、埃博拉、MERS等传染病类似,这又是一例以野生动物为病毒传染源的传染病。围绕禁止捕食、饲养、接触野生动物的讨论已成为整个社会的热点。
本次疫情中,新冠病毒的自然宿主为蝙蝠,这个是普遍的共识。而对于中间宿主,有多个研究团队认为可能是穿山甲。尽管最终结论有待科学家的进一步研究证实,但“可能的中间宿主”身份让穿山甲又一次进入大众的视野。
实际上,穿山甲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赫然在列,目前现存的8种穿山甲的级别分别是:3种(中华穿山甲、马来穿山甲、菲律宾穿山甲)为“极危”,3种(印度穿山甲、树穿山甲、大穿山甲)为“濒危”,2种(南非穿山甲、长尾穿山甲)为“易危”。易危的意思是和大熊猫一个级别,已属国宝,那濒危和极危也就意味着它们可能很快会走向灭绝。我国也正在研究将穿山甲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提升至国家一级予以保护。既然任何从野外捕猎穿山甲的商业用途均被禁止,那为什么过去10年共有100多万只穿山甲被盗猎和贩卖,使它们成了全球走私量最大的哺乳动物呢?正是巨大的消费需求催生了屡禁不止的知法犯法,而人们消费穿山甲等野生动物背后实际上有着不同的心理动因。
//1. 根深蒂固的“传统”刻板印象//
穿山甲被消费的原因之一是据传其鳞片可入药,这是自古传承下来的。所以很多人还是遵从老方子——虽然从来没有被严谨的科学实验证实有效。从心理学上看,这其实是一种“刻板印象”,即人们通过自己的直接或间接经验形成的对于某一事物较为固定的看法。
刻板印象是人们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化“是个体在社会影响下,通过社会知识的学习和社会经验的获得,形成一定社会所认可的心理行为模式,成为合格社会成员的过程。社会化不仅对于个体的生存和发展,甚至对于人类社会整体生存和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并且是必要的,但同时也会导致一定程度的群体盲从。
香港的一项调研显示,有85%的调查对象认为穿山甲鳞片有药用价值。当人们有这样的刻板印象,加之群体的从众效应,自然会盲目跟风购买穿山甲鳞片入药。而对于穿山甲在保护森林、堤坝、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有巨大作用、被称为“森林卫士”的事实,由于知道的人很少,反而很难影响人们的消费决策。
//2. 追求“面子”的心理需求//
在消费心理学中,“面子”被定义为通过一系列消费活动来建构和展露的自我形象以及所获得的群体、社会的认同和赞赏。面子作为一种符号资本,可以帮助人们获得尊严、提高社会地位认同感。
“物以稀为贵”,穿山甲和其它野生动物被当作“野味”端上桌其实并不便宜,是被一些人视为珍馐来招待贵宾,以显示尊重或者表示自己属于“吃得起”的圈层,满足了这些人追求面子的心理需求。不过,以共同食用野生动物来满足“面子”需求,获得的只能是一种扭曲的、狭隘的“面子”,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排斥和指责。
//3.“猎奇”心理//
好奇与猎奇有着本质的区别,“好奇”是人类探求新知识和新信息的内在动力, 它能够激发人的兴趣并缓解不确定感。但“猎奇”往往是指急切地或贪得无厌地搜求新奇和异样的东西。民间传说穿山甲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加上它们的特殊外形确实引起了一些人的猎奇心理,这导致大量的穿山甲被捕杀、贩卖、烹饪。
//4. 忽视小概率//
自2003年SARS之后,人们已经知道滥食野生动物存在的疾病风险。但是国内SARS之后,再没有出现过因食用野生动物而发生大面积疫情的情况,这让那些食用者对这个“小概率事件”放松了警惕。
心理学家丹尼尔·卡尼曼在《思考,快与慢》中写道:“权衡罕见的情况是很难的,因为这些情况常常会被忽视,事实上人们赋予它们的决策权重几乎为零……大多数人很少有时间去关心核能外泄问题,也几乎不会幻想从素未谋面的亲戚那里继承到大笔遗产……此外,人们对于可能性较小的各种风险完全是迟钝的。”
//5.“人类是万物之灵”的认知偏误//
认知偏误是有特定模式的判断偏差,主要是因为人们经常根据主观感受而非客观资讯做出判断与决策。
人类独特的语言和智力能力,带来科技、社会和经济等方面快速发展,这让一些人对“人类是万物之灵”的说法深信不疑,认为人对其它像穿山甲之类的“无声者”具有处置权。这其实是一种认知偏误,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主观感受。事实上,人类只是自然界一部分。
从客观后果上,消费野生动物不仅会让它们受到伤害,最终伤害的还有人类自己和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要避免病毒从野生动物再次传播给人,我们应该遵守自然规律,禁止消费野生动植物;要实现人类的永续发展,也要保护我们所依存的野生动植物及其生态圈。
//6. 缺乏对野生动物的共情//
共情也被称为同感、同理心,指的是个体能设身处地体验他人处境,从而达到感受和理解他人情感的能力。
共情的客体不仅可以是人,也可以是野生动物。如果人们能够体会到它们的处境,理解它们在惨遭杀害时的痛苦,就不会存在这么多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但是,在很多野生动物消费过程中,人们并不会对野生动物产生共情,却会因为一己私利对它们痛下杀手,或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购买野生动物制品。
综上,如果要有效地杜绝非法的野生动物交易,需要从供给端和消费端同时治理,双管齐下。
一方面,需要建立明确的法律法规,杜绝非法供给,给予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打击。这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2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交易。
另一方面,也需要有柔性的理念倡导,通过分析购买野生动物制品的内在心理动因,减少甚至消除消费侧的不合理需求,形成文明的消费理念和健康的消费习惯。当这种健康消费观形成普遍的公众认知和社会共识,社会的约束力则会自发的、内在的、长效的对非法野生动物的消费做出抵制。这样才能最终让人与动物和谐共处,长久地保障和守护人类的安宁与福祉。